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4月16日
發文字號:金法稅行字第1140020004號
主旨:為公開徵求招募本會會員,敬請轉知入會資訊,請查照。
說明:
一、本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前經內政部114年1月2日台內團字第1130047707號函准予立案、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4年1月15日准予社團法人登記。
二、本會宗旨係提升專業人士於金融、法制、稅制領域之實務應用及跨域合作,協助專業人士建立與民眾的知識網絡。任務及本會組織等詳細內容可參照本會章程( https://flta.org.tw/introduction/ )。
三、依據本會章程第七條,本會入會資格如下:
(一)正式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年滿20歲,經本會鑑定具有金融、法制、稅制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審查通過,並繳納會費後,為正式會員。入會費新臺幣2,000元,於會員入會時繳納;常年會費1,000元。
(二)準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年滿20歲,有志推動金融、法制、稅制跨域業務之個人,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審查通過,並繳納會費後,為準會員。入會費新臺幣1,000元,於會員入會時繳納;常年會費500元。
(三)團體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之機構或團體,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審查通過,並繳納會費後,為團體會員。團體會員推派代表三人,以行使會員權利。入會費新臺幣5,000元,於會員入會時繳納;常年會費3,000元。
(四)贊助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且贊助本會經費、資源之個人或團體,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審查通過後,為贊助會員。
四、如欲以會員身分參與協會活動,請惠予填寫入會申請書)並回傳至本會電子信箱「service@flta.org.tw」,本會將於最近一次理事會進行審核。通過結果將另行通知,並於會費繳納後提供會員實體證書及紀念徽章,始得正式享有本會會員相關權益,本會主辦之課程、講座、研討會亦享有會員優惠。
五、如有入會相關問題及建議者,可透過協會官方LINE
(@flta.org 或 https://lin.ee/JEF4b4M )聯繫。
理事長 劉育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