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提醒,5月報稅季即將到來,出租房屋且租金達一定標準的屋主,在適用房屋稅優惠稅率的同時,也應向國稅局申報租賃所得,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該處表示,房屋出租且租金達當地一般租金標準的屋主,雖已依規定先行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並經核定先予適用較低之非自住房屋稅率(1.5%-2.4%),仍須於出租隔年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向所轄國稅局完成租賃所得申報。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提醒,5月報稅季即將到來,出租房屋且租金達一定標準的屋主,在適用房屋稅優惠稅率的同時,也應向國稅局申報租賃所得,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該處表示,房屋出租且租金達當地一般租金標準的屋主,雖已依規定先行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並經核定先予適用較低之非自住房屋稅率(1.5%-2.4%),仍須於出租隔年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向所轄國稅局完成租賃所得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