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醫療院所之執行業務收入主要為健保給付及自費收入,均須覈實依法申報,如有短、漏報情事,經查獲必須依法補稅及處罰。
該局提醒,醫療院所為病患提供醫療行為所收取自費收入,均應確實申報,如經檢視有短漏報情事,在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應儘速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以免受罰。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醫療院所之執行業務收入主要為健保給付及自費收入,均須覈實依法申報,如有短、漏報情事,經查獲必須依法補稅及處罰。
該局提醒,醫療院所為病患提供醫療行為所收取自費收入,均應確實申報,如經檢視有短漏報情事,在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應儘速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