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常有民眾因年度總所得金額未達課稅標準,且無預扣稅款,便認為屬於「不補不退」而無需申報。然而,該局提醒,自107年度起,個人獲配公司、合作社或其他法人分配之股利或盈餘,可選擇「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並按全戶股利合計金額的8.5%計算「可抵減稅額」,每戶抵減限額為新臺幣(下同)8萬元,所以若所得中包含「股利所得」,即使總額不高,透過申報程序反而可能領到退稅款。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常有民眾因年度總所得金額未達課稅標準,且無預扣稅款,便認為屬於「不補不退」而無需申報。然而,該局提醒,自107年度起,個人獲配公司、合作社或其他法人分配之股利或盈餘,可選擇「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並按全戶股利合計金額的8.5%計算「可抵減稅額」,每戶抵減限額為新臺幣(下同)8萬元,所以若所得中包含「股利所得」,即使總額不高,透過申報程序反而可能領到退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