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CFP® 林怡均
我的遺產誰決定? 難道不聯絡的手足也能分一份?
你有沒有想過,辛辛苦苦一輩子攢下的房產
和存款
,最後卻可能被幾十年沒聯絡的手足依法「強行分走」![]()
?
在現代社會裡,手足疏遠、頂客族增加已是常態,但現行法律的特留分制度,卻常讓長輩寫了遺囑也無法自己作主。![]()
好消息~~
法務部於115年6月2日正式預告《民法繼承編》修正草案, 這次的修法打破了過去僅憑「血緣」強制分配遺產的迷思,轉向以「實際需求(保障弱勢)」與「具體付出(獎勵貢獻)」為導向的分配機制,以達到「尊重遺囑自由、促進實質公平、保障弱勢手足」的三大目標![]()
,讓法律能更貼合現代家庭的真實樣貌與人情冷暖。![]()
重點一:自己的遺產自己作主! 不再讓老伴受委屈,揮別「兄弟姊妹特留分」
(修正草案第1223條)
未來,如果你想把遺產留給老伴或特定對象,不用再擔心法律強制分給手足!
為什麼要這樣修?
1. 「幽靈手足」退散:現代社會手足多半各自獨立生活,早已沒有互相扶養的事實。
2. 保障生存配偶
的晚年:在超高齡社會,若被繼承人只剩配偶與手足,讓老伴能拿回完整財產來安養天年,才符合人性。
3. 國際立法趨勢:參考日本、德國、韓國及瑞士等國,特別是韓國憲法法院在2024年也宣告「手足特留分」違憲
且立即失效。
4. 尊重您的自由:只要不違反配偶、子女或父母的特留分,你的遺產想給誰,遺囑說的算
!
注意:此次修法僅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並未剝奪兄弟姊妹法定 #繼承權 與 #應繼分,被繼承人若未留有遺囑,遺產分配就會回歸《民法》繼承規定。在這種情況下,若繼承人僅剩配偶與兄弟姊妹,則配偶仍須與被繼承人的兄弟姊妹依比例分配遺產。
重點二:誰付出誰多拿! 最暖心的「特別貢獻(貢獻分)」
(修正草案第1173條之1)
法律不再只是冷冰冰的算術,而是給予默默付出的照顧者「實質肯定」! 草案新增了貢獻分制度,鼓勵大家照顧高齡者,讓「特別貢獻」也能換算成遺產。
所謂特別貢獻,是指超過一般扶養程度之付出,例如:長期為被繼承人提供療養看護、在被繼承人的事業幫忙僅領微薄薪資、或為財產上給付,或以其他方式維持或增加被繼承人的財產。
阿元與老父親的守護故事![]()
阿元是家裡最孝順的兒子,老父親生病這幾年,阿元辭掉高薪工作,長年無償照顧老父親,反觀姊姊和配偶長期在國外,連通電話都很少打。老父親去世後留下了 1,500 萬的遺產,法院判定小明有「特別貢獻」,價值為 300 萬。
STEP 1. 遺產總額:共計 1,500 萬。
STEP 2. 先扣除「特別貢獻的價額」:
考量阿元長年無償看護老父親,法院判定阿元應得 300 萬的「貢獻分」作為辛勞。
STEP 3. 剩餘為分配的「應繼遺產」:
遺產 1,500 萬扣掉 300 萬,剩下 1,200 萬才是「應繼遺產」。這 1,200 萬由配偶、姊姊、阿元三個人平均分配,每人分到 400 萬。
STEP 4. 阿元可領到的遺產:
原本均分的 400 萬(應繼分) + 照顧老父親的 300 萬(貢獻分) = 共 700 萬!
這就是「拿兩份」的概念:一份是原本的權利,一份是對付出的獎勵。透過給予特別貢獻合理的評價,來增加照顧高齡者之誘因,並兼顧各繼承人間真正的「實質公平」,讓孝心有價
、法律更有人情味!![]()
提醒:特別貢獻的請求,新增 5 年內要處理的時限
。這是為了避免時間拖太久,導致當年的照顧單據、金流紀錄都遺失,造成舉證困難。及早處理,對大家都好!
重點三:留給弱勢手足的溫柔—遺產酌給制度
(修正草案第1149條)
雖然刪除了手足特留分,但法律並非冷血。如果有些手足生前持續受被繼承人扶養,且因其死亡導致生活陷入困難,草案增訂了配套措施。針對這類弱勢手足,得向繼承人請求酌給遺產來維持生活。但要特別注意請求權的時效,別讓權利睡著了!
知悉後2年內提出,或是繼承開始後5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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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此次修法的三大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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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尊重遺囑自由:我的財產,我作主。
2. 促進實質公平:付出多的人,值得多拿一份。
3. 保障弱勢手足:法律依然留有一道防護網。
法律的演進是為了符合現代家庭的真實需求。身為聰明的您,更應提早規劃遺囑,清楚表達自己的分配意願,讓愛能精準地傳遞給真正想守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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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提醒大家
這份草案目前還在預告階段,並非正式法律喔! 歡迎留言分享你的看法,讓這個好消息讓更多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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