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稅法小錦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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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關係若符合自住要件,得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財政部核釋成立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第2條關係(下稱同性婚姻關係)之一方當事人,與他方當事人之直系血親及直系血親之配偶(包含與該血親成立同性婚姻關係之人),得比照直系親屬,適用房屋稅條例第5條及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2條有關房屋所有人自住住家用房屋涉及直系親屬之規定,以落實婚姻平權,保障納稅義務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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