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稅法小錦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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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重購退抵稅後,5年內不得再移轉或移作他用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重購自住房地經核准退還或扣抵稅額後,倘於重購後5年內將自住房地再行移轉或改作其他用途,將追繳已退抵之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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