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想過戶給子女? 秒懂「買賣、贈與、繼承」優缺點🔎
許多父母辛勞一生,都希望能為子女留下一個安穩的家,想將名下房產🏡傳承給子女,可透過三種方式「買賣」、「贈與」和「繼承」,將牽涉到不同的稅務負擔與法律效果。
一、生前「贈與」移轉:
「贈與」是指父母將名下不動產無償「送」給子女。
📌優點:
(1) 父母每人每年享有244萬元的贈與免稅額,可透過「分年贈與」方式,將不動產的持分逐年移轉,以規劃節省贈與稅。
(2) 父母提早完成財產「傳承特定人」的心願🥰。
(3) 可節省未來的遺產稅基,甚至讓遺產稅率下降。
📌缺點:
(1) 「土地增值稅」無法適用自用住宅10%優惠稅率,只能按一般稅率課徵(20%~40%),稅負較高。
(2) 子女未來若有要出售,將面臨高額的「房地合一交易所得稅」(簡稱房地合一稅)。因為在計算房地合一稅時,取得成本用受贈時價值較低的「房屋評定現值與土地公告現值」來認定,未來若出售,會產生假性獲利,導致稅金💸大增。
二、生前「買賣」移轉:
「買賣」是指父母將名下不動產「賣」給子女。
依稅法規定,「二親等內之買賣」若無法提出支付價款的確實證明📄,將「視為贈與」,因此子女必須提出金流證明,且該資金並非由父母(出賣人)借貸或提供擔保而來。
📌優點:
(1) 若符合自用住宅條件,「土地增值稅」可適用10%優惠稅率,大幅節省土地增值稅💰。
(2) 子女日後若考慮出售,因取得成本為當初價值較高的「買賣價金」,可大幅降低「房地合一稅」。
📌缺點:
(1) 子女必須準備足夠的資金,並提出明確的支付價款證明(金流證明)📄供國稅局審查,確認子女具備獨立支付價金及償還後續貸款的能力,以防範「假買賣、真贈與」。
(2) 許多父母會在子女「未成年」時,透過每年244萬的贈與免稅額度,移轉存款到子女名下,作為子女將來「舉證有支付價款能力」的財力證明,但要注意!千萬不要又把存款轉回,造成資金流程中斷,導致多年規劃功虧一潰😥😥。
三、身後「繼承」移轉:
「繼承」是在父母身故後,由子女依法繼承或透過遺囑方式取得不動產。
📌優點:
(1) 三種移轉方式中,「繼承」稅負優惠最大,「免課徵」土地增值稅與契稅💰。
(2) 若父母房產在2015年以前取得,選擇留待繼承,可「沿用房地交易舊制」,土地免所得稅、僅課「房屋-財產交易所得」。
(3) 遺產稅免稅額高達1,333萬元,再加上喪葬費(138萬)、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每人56萬)等,其擁有一位子女的家庭,遺產免稅總額至少可達1,527萬元,多數家庭可能無須繳納遺產稅👍。
📌缺點:
(1) 父母在生前「無法掌控財產的分配」,無法提早傳承。
(2) 當繼承人對遺產分配無法達成共識時,容易引發家族糾紛。
(3) 即使立遺囑指定將房產給某位子女,也需注意其他繼承人仍保有「特留分」請求權。
四、若子女未來考慮出售房產,「房地合一稅」才是隱藏魔鬼😲!
在考慮生前移轉時,許多人只看到眼前的贈與稅,卻忽略子女未來是否會出售,若未來出售將面臨高額的「房地合一稅」。
📎用一個簡單的例子:假設父親於110年以2,500萬元購入一間房子,近年考慮要過戶給兒子,透過「買賣」,還是「贈與」好?
✅方式一:買賣移轉
父親以2,500萬元將房子「賣」給兒子,並提出合法的金流證明。未來兒子以3,000萬元出售時,取得成本為「買賣價金2,500萬元」。
課稅所得:3,000萬(售價) – 2,500萬(認定成本) = 500萬。
✅方式二:贈與移轉
父親將房子無償「送」給兒子,當時的房屋評定現值與土地公告現值合計為800萬元。未來兒子以3,000萬元出售時,取得成本只能認列「受贈當時的房地現值800萬元」。
課稅所得:3,000萬(售價) – 800萬(認定成本) = 2,200萬。
(注意:這就是為什麼贈與後賣房稅金會加重💸,因為「取得成本」被國稅局認定得很低,導致算出來的「獲利」非常高,產生假性獲利)
✨綜合以上分析,若您有打算將房產🏠給子女,可以思考方式如下:
✅「買賣」💰策略:
若子女未來有計劃要出售,務必選擇「買賣」,以降低子女未來的房地合一稅,前提是子女必須有支付價金的能力(金流證明)。
✅「贈與」💝策略:
①祖產傳承永不賣:因房產只要沒出售,高額的房地合一「交易所得」稅就不會實現。
②子女確定會「自住」且短時間(至少6年)會持續居住不出售:符合條件之自住房地,未來出售可以適用「自住房地租稅優惠」,享有交易所得400萬元免稅,超過400萬部份,按稅率10%課徵所得稅,還可以併用重購退房地合一稅優惠,可將子女須負擔的稅負降到最低。
✅「繼承」😇策略:
以「節稅」為目標,且對未來家族和睦有信心,或已備妥遺囑的家庭。
🫶不動產傳承子女👨👩👧眉角,你學會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