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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心跳過一代,海外子女秒被扣税20%!出租房產繼承的致命稅務陷阱

轉發自 本會 FLTA家族辦公室顧問-廖嘉紅 Facebook粉絲專頁:

「先生過世留下一間月租18萬的商辦,我想說自己年紀大了,乾脆跳過我,直接登記給兩個小孩繼承,省得以後再繼承一次。」

王媽媽的語氣滿是為子女著想的慈愛。

但這份貼心若貿然送件,等待她定居日本的兒子與美國的女兒的,每個月租金將面臨不同的課稅規則。

👉關鍵就在於:子女長年在海外生活,稅法上早已是「非居住者」!

⚠️每月18萬元租金,為什麼可能有3.6萬元必須扣繳?

關鍵不在是否有台灣護照,而在子女是否屬於「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依財政部規定,居住者身分須依戶籍、在台居住天數及生活與經濟重心等條件綜合判斷,不能單憑一年是否住滿183天認定。

如果子女屬於非居住者,接手這間商辦,就要留意以下三件事:

📌1.每月預扣 20%,每年少拿43.2萬:

商辦月租18萬元,若適用非居住者租金20%扣繳規定,每月扣繳3.6萬元,一年合計43.2萬元。

這筆錢不是租客額外收取的費用,而是依法扣繳的稅款。

對依賴租金生活的家庭而言,現金流變化不能忽略。

📌預扣稅金,無法結算退稅:

一般本國房東可扣除 43% 必要費用、免稅額並申報退稅。

非居住者這 20% 是終局課稅,不能扣除必要費用,也不能辦理綜所稅退稅。

📌3.租客面臨 10 天申報催繳令:

一般房東次年彙報即可,屋主非居住者則要求承租企業在「代扣稅款日起 10 天內」繳清申報,違者面臨 1 至 3 倍罰鍰,徒增租客反彈與違約風險。

🏡R姐專業建議

房產傳承,不能只算今天省了多少,還要看未來要付出多少。

孩子繼承商辦後,除了租金扣繳,未來如果出售,還可能涉及另一個容易被忽略的問題:房地合一稅。

境內居住者與非境內居住者,適用的房地合一稅率不同;

符合非境內居住者的課稅條件時,持有期間及出售時的身分,都可能加重稅負。

也就是說,今天為了省一次傳承成本而做的安排,未來可能同時影響租金現金流與出售時的稅務成本。

真正的財富傳承,不只是把房子交給下一代,而是讓下一代接得住、用得上,也守得住。

如果家中有海外子女、收租房產,或正在考慮跳過一代安排繼承,別只看眼前的稅。